假作真时真亦假!面对业内“真假”展会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从2008年第63届开始,中国汽配界突然间出现了两个“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China automobile parts fair),名称完全一样,但却有两个不同的主办方、两个不同的举办地点、相差无几的举办日期,这一重大变故让包括中国汽车电机网在内的参展商们措手不及,两个展会孰真孰假?我们应该参加哪一个展会?第64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马上又要开展了,我们依然面临着与上届一样的局面:分别有西安和南昌两个不同的举办地点,两个不同的主办方声称要举办第64届全国汽配展,而更让人迷惑的是两个展会的主办方都声称自己是唯一合法的。他们之间的纷争从第63届开始就从未间断过:
双方各执一词:
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以下简称“中汽配”)于2008年2月18日发布的“声明”。文中称:由中汽配主办并承办的“第63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将于2008年5月18~20日在哈尔滨举行,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作为中汽公司主办的传统展会,历经几十年,已经成功举办了62届,是规模最大、专业观众最多的全国汽车配件行业盛会。近日,有单位发函称“第63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定于2008年4月19~21日在济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私自使用了中汽配传承原母公司”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汽销”)历经40余年精心培育起来的品牌会议名称。会议名称涉嫌严重侵权,我们正在依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希望大家谨慎辨明真相,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而整个事件的导火索,来自于2月15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所发的“关于举办‘第63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的公告”。 文中称:“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是由商会主办的全国大型专业展览,商会是拥有“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名称的惟一合法权利人。商会作为主办单位,同意易通全联(北京)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承办“第63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经济南市工商局批准,定于2008年4月19~21日在济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交易会。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商会授权擅自使用“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名称将被视为侵权.
从2003年春季于成都举办的“第53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起,到2007年秋季于郑州举办的“第62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止,中汽销与商会合作五载共联合主办了10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2007年,中汽销解散之后,中汽配作为其继承者认为其应当有资格代表中汽销举办汽配会, 商会擅自单方面另起炉灶,准备在济南单独举办第63届汽配会,其行为和解释是完全错误的。况且商会本身最初也是以中汽销的名义向全国工商联提出申请创办而获批的.
目前,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走的是上层路线,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裁决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批准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主办第64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同时明确表示: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商会和北京易通全联公司不具备举办第64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的资格,并明确表示绝不允许两个同名的全国汽配会存在。然而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商会也不干示弱,一纸诉状亦将中汽配告上法庭,双方争夺异常激烈。
争端源自利益纷争:
“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发展至今,已经为我国汽车零部件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商贸平台,商机巨大。据记者了解,第62届“汽配交易会”参展商有1983家,展会的收益达到了1000万元以上,争夺展会资源的背后是利益之争,谁拥有展会,就有人流、物流、资金流,谁就有了滚滚财源。这是双方相持不下的关键所在。
作为参展商,争端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中国汽车电机网认为:如果最终双方的展会都如期举行的话,对“汽配交易会”这个品牌肯定会造成损害。两个展会的出现,势必导致参展企业的分流,从而影响展会的效果,最终受损害最大的还是参展企业;作为参展商,对于目前的这种情形感到很头疼,不单是要赴双会、投双资、花冤枉钱那么简单,更担忧的是“汽配交易会”的品牌凝聚力下降,对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如果自此以后“汽配交易会”划分两派,就算是两个展会都参加,也不会重现往年的火热,该展会的盛况将难以再出现。因此,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当务之急是如何让上述分歧的负面影响降至最小。
解决办法大征集:
且不管主办双方孰是孰非,单单从我们参展商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这一业内最著名展会的变故?哪一个展会的效果更好?我们应该参加哪一个展会?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或方法,不妨说出来与大家一起来分享!
中国汽车电机网将要参展的是由“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商会”于西安举办的第64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我们的观点是这样的: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后继展会负责人员由于长期国营企业作风,因此办事效率低下,而且展会的组织水平不够专业;而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商会是全国汽配交易会的原班人马,经验丰富。不知您又将做何选择?